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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內容 網路社群與電話社群
圖文/數位之牆 本文發表於2002/05/05 - 被閱讀 71254 次 被轉寄 4575 次

這就是網路社群經營者目前在做的事情:將網路社群導入電話社群, 以網路流量促成電話的通話量以便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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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上面最令人迷惑的名詞就是「虛擬社群」或者「網路社群」 。一般而言,提供了聊天室,討論區,個人電子報,團體成員行事曆 管理,檔案分享,照片分享等等功能的網站,很容易形成網路社群, 匯聚人氣與流量。這類網站也因此被稱為社群網站。

因為驚訝於社群網站的高人氣以及低營運成本(網站經營者不需要生 產內容,使用者自己會在上面互動),在講究高流量以創造高額廣告 量的年代,社群網站一度成為眾人趨之若鶩的焦點。

但很多網站在匯集人氣之後不但網路廣告經營慘澹,就連導入B2C 電 子商務都失敗,結果變成空有流量而無法營利。筆者多年前即指出, 「先有商務才會有社群」(這就是交易市集,一個可以創造利潤的社 群)。經營者顯然把順序顛倒了。

網路廣告以及B2C 電子商務都是社群網站的流量所帶來的附加收入, 既然這兩個部分都無法營利(至少是無法養活經營者自己),獲利是 否有可能「直接」來自於流量?

這就是網路社群經營者目前在做的事情:將網路社群導入電話社群, 以網路流量促成電話的通話量以便營利。試想一下下列情況:

兩個互不相識的人在網站上熱烈的聊了起來,經過幾次互動後,兩人 都有意願更進一步互動,但卻又還不到互相見面的程度,也還不打算 把自己的私人電話號碼給對方,於是選擇撥打網站經營者所提供的語 音專線,輸入從網站上取得的代碼,兩個人就在電話上聊了起來。除 了一對一聊天之外,也有多人共聊的聊天室。

這樣的做法就是把網路流量導入電話流量,網站經營者在網路上經營 社群網站一毛錢都賺不到,但是導入電話聊天服務之後,聊天的人會 付電話費,經營者就可以從承租的電話專線當中抽取通話費用。

這樣的做法相當符合筆者先前所說,網際網路的母體本就是電信產業 ,因為一開始網路就以免費起家,整個網路產業的環節中,只有電信 費用不是免費的(上網的ISP 費用,電話費),所以回歸母體才可能 賺到錢。

其實電話語音聊天在台灣的社會裡行之以久,經常可以看到第四台廣 告一些電話號碼,打進去就有人跟你聊。除了室內電話之外,大哥大 業者也提供類似的服務,註冊會員後可以依照條件選擇對象,讓系統 幫你撮合對象,直接外撥電話出去。比照網路社群的說法,這些用電 話語音聊天的人,可稱為電話社群。

電話的功能畢竟有限,所以也無法做到像網路社群這樣複雜的互動環 境(檔案交換,照片交換,群組行事曆等等),但是卻也因為這樣, 所以在使用上是比較沒有障礙的,如果是使用行動電話,更不受環境 拘束。電腦的操作以及網站功能的使用畢竟複雜多了。

但是這樣的電話社群其實與網路社群一樣存在著一些苦惱。因為一開 始不認識的兩個人,為了安全考量或者為了保持神秘感,有必要透過 一個中間者以保持匿名。在社群互動的過程中,只要不透露自己的身 分,誰也不知道你是誰。

但是一旦這個匿名的需求不存在(混熟了,或者互動終止了),這個 中間者就會被一腳踢開。最常見的狀況就是雙方互留電話號碼(電話 聊天時),或者留下電子郵件(網路交友時),以後直接聯繫。

因此不管網路社群還是電話社群,其生命都是短暫的。每個人開始於 以匿名尋求與他人互動,因為找到不再需要匿名的對象而終止。而持 續保持匿名的人很難與其他人長久互動,如果持續這個狀況下去,不 用一年他一定會離開這個社群。所以在玩電話交友或者網路社群的人 ,通常都有時間性,很難預期他會長期久待。

社群網站的經營者開始導入電話社群的經營,看起來相當符合回歸電 信產業的趨勢,只是初期的經營成果似乎不怎麼樣。一方面回想一下 前面提到的運作流程,其限制條件還蠻多的。

剛開始在網路上聊天的雙方,必須有意願拿起電話來聊,而且還必須 有意願保持匿名性,否則直接留私人電話號碼就好了。而其實很多人 並不在意留私人的號碼給對方(都已經有意願朝向更深層的互動前進 ,還在意這個嗎?)。

此外最根本的問題是,「會使用社群網站交友的,與會使用電話交友 的,是不同的兩批人」。同時提供網路交友服務與電話服務時,會發 現習慣用網路聊天者聚集在網站上成為一批人,而電話交友者形成另 一批,兩批人老死不相往來。

這樣的藩籬短時間要打破看起來非常困難。特別是經常泡在網路上聊 天的人,對於聊天這個行為的預期是「免費」,要他們花錢打電話交 朋友有相當難度。而使用電話交友者,根本不在意花錢。很多人每個 月繳交上千元電話費,卻依然樂此不疲,他們享受電話所帶來的簡單 的交友樂趣。

也有電話交友業者的網站經營得有聲有色,而且完全不怕網站功能過 強會導致使用電話交友的人數量變少。但這是經營策略的問題,「電 話交友經營者提供網站附加功能給用戶使用」與「社群網站經營者提 供附加電話交友服務給網友」兩種取向絕對不同。

網路上的社群行為之所以這麼讓人心動,是因為他擴大了人與人互動 的能力。只是在營利這條路上依然漫長,因為他建構在一個「經營者 無法從流量上直接賺到錢」的通訊產業結構上。網路上最後會不會只 剩下唯一能獲利的社群--交易市集呢? (文:黃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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