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的網際網路要與無線的網際網路接軌,最大的問題在於誰該付誰
錢?底下就以一個有趣的例子來說明當兩者接軌的時候可能會冒出來
的商業議題。 在有線的網際網路上,使用者申請了ISP 帳號,不管是一般的撥接帳
號還是ADSL之類的固定式網路,絕大部分會被贈與一個免費的電子郵
件帳號。而使用這個帳號收發電子郵件,不管發了多少封,也是不需
要另外付費的。 但是ISP 對於價格和傳輸量還是有一定限制,例如每封郵件的大小不
得超過多少MB,信箱容量大小也有限額。如果想突破這個限制,必須
要另外付費。換言之,整個有線網際網路對於「資料傳輸的費用」議
題,偏向「包月」,亦即每個月付固定費用,無限使用。 在無線通訊網路上面,以簡訊為例,每一則簡訊的價格大約是台幣 3
元左右。既然計價的單位是「則」,發簡訊給10個人的價格當然就是
30元。電信業的概念一直是「發訊息的人要付錢」(例如打電話的人
要付錢,接電話的可以不必),簡訊也不例外。 有趣的地方在於,如果無線通訊業者,A 業者的用戶發了一則簡訊給
B 業者的用戶,則這個訊息會從A 業者的機房設備,被傳送到B 業者
的機房設備,最後傳給收訊人。A 業者因此必須付錢給B 業者(因為
A 業者「借用」了B 業者的設備傳訊息),每一則簡訊必須付0.8 元
台幣。 換言之,A 業者的用戶因為這則簡訊而付了 3元台幣的錢給A 業者,
而A 業者拿了其中的0.8 元去付給B 業者,反之亦然。這個0.8 元的
訊息轉接費用,被稱之為「接續費」。 有線與無線這兩個網路因為收費概念的差異,導致了上述運作模式的
不同。無線通訊業的運作固然因為接續費用而感覺比較麻煩,但是長
遠來說因為利潤界定得很清楚,每則訊息的發生必定都找得到人付錢
,所以能夠成其大。 試想下列服務,情境一:某入口網站所提供的免費電子郵件服務,宣
布增加新功能,可將電子郵件來信內容轉成簡訊,通知收件人,使用
者每個月只要繳交50元就可以享受這個服務。繳費的管道可以透過信
用卡或者購買點數卡等等方法進行。
當然,入口網站必須跟無線通訊業者洽談合作,因為郵件內容要轉成
簡訊發送,還是必須透過無線通訊業者的設備。這就牽涉到接續費的
問題。商業模式看起來很不錯,但卻有很多的模糊地帶。 原本使用者收電子郵件不要錢,現在因為把來信轉發成簡訊而必須付
錢,變成入口網站跟使用者收錢,然後付給無線通訊業者接續費每則
簡訊0.8 元的狀況。但是使用者只付50元能夠發幾則?只要每個月來
信超過60封,入口網站就虧本了。如果要使用者多付一點錢,不知道
接受度會如何? 試想下列服務,情境二:某無線通訊業者針對自己的用戶推出電子郵
件可以轉成簡訊的服務。用戶只要上網登錄自己的電子郵件帳號資料
,該業者就可以幫用戶把信件從ISP 處抓回到自己的機房,轉成簡訊
發出去。收費可能是以每則簡訊3 原來計算。 眾所週知,這些用戶所提供的電子郵件帳號主機,必須支援POP3協定
才可能讓無線通訊業者去抓取。問題是天底下的ISP 以及入口網站這
麼多,每一家的POP3協定都不一定有打開。無線業者幾乎無法一個個
處理。 而且這回換成無線通訊業者要跟入口網站或者ISP 「借用」機房設備
,理當付接續費給這些網路業者吧? 以上兩個情境可以看出,「以月付費」以及「以次付費」的兩種觀念
在兩個網絡要接軌的時候顯現出衝突,特別是電子郵件和簡訊之類的
通訊服務上更加明顯,更別提對真正的行動上網將會有多大的衝擊了
。 目前無線上網的主流計價方式是「以量計費」,換言之在手機上面接
收電子郵件(以GPRS接收,而非簡訊),一封信的大小如果是2KB ,
大約要付台幣 1元。請注意是「收信」喔!在使用GPRS無線上網的時
候,不論是收信還是發信,只要有資料傳輸通通都要收費。 換言之,從手機發送一封信到Yahoo!的免費電子郵件地址,無線通訊
業者收了錢,而Yahoo!卻一毛錢也收不到(理論上無線業者應該付接
續費給Yahoo!對吧!)。 如果Yahoo!的免費電子郵件使用者A 發了一封信給朋友B ,而B 是在
手機上把信件看完的。無線通訊業者依然跟B 收了錢,而Yahoo!依然
一毛錢都收不到。(在本例中Yahoo!應該付接續費給無線通訊業者) 在上述的例子中,Yahoo!可以替換成任何入口網站的免費電子郵件服
務,或者是任何有提供電子郵件服務的ISP 。有線與無線接軌,卻沒
有替有線帶來好處,這讓經營有線網際網路的業者情何以堪? 面對這樣的情況,筆者只能把現狀描述出來卻並沒有答案,因為以往
各自獨立運作的兩個產業,現在硬要銜接起來,銜接點會發生在通訊
服務上頭,而衝突點則發生在兩個網絡的價格結構不同。 究竟是否無線通訊業者會放棄「以量計價」,「收電子郵件也要付錢
」等等模式?還是有線業者開始仿效無線業者的結構,徹底擺脫免費
的傳統?且讓我們靜觀其變。
(文:黃紹麟)
上一篇:封閉的行動上網市場(七)使用族群的迷思
下一篇:無線通訊產業的四大發展(上)關鍵的四個 C
■ 為什麼網際網路企業做不了手機 - 2012/08/12 ■ MID ,小筆電,智慧型手機(四)平板電腦捲土重來 - 2009/08/16 ■ 中國的電信重組競爭態勢(八)WAP 市場呈緩慢演變 - 2008/08/10 ■ 對台灣發放WiMax 執照的雜感 - 2007/08/12 ■ 檳榔西施與網路麻豆 - 2006/08/13 ■ 頻寬飢渴症是一種假性疾病? - 2005/08/14 ■ PDA 腹背受敵(上)筆記型電腦的夾殺 - 2004/08/15 ■ 寬頻,到底意味著什麼(三)網路電視台之有線篇 - 2003/08/17 ■ 寬頻,到底意味著什麼(二)下一波媒體業的變革 - 2003/08/10 ■ 封閉的行動上網市場(八)有線與無線的接軌 - 2002/08/18 ■ 封閉的行動上網市場(七)使用族群的迷思 - 2002/08/11 ■ 網際網路是愛,分享,與融合 - 2001/08/19 ■ 一個人頭多少錢? - 2001/08/12 ■ 網路媒體的生意經(三)利基市場的啞鈴模式 - 200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