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免費ISP 風潮過去後,現行的撥接上網已經變成月付制,亦即
每個月繳交多少錢,無限上網。台灣的ADSL也從以前剛開始的每分鐘
多少錢,現在大半改成每個月繳固定費用,無限上網。至於用戶人數
較少的有線電視上網,則一開始就採用每個月繳固定費用,無限上網
的收費模式。 依照使用時間來收費,這向來是虛擬產業的特性。電視台的廣告是以
時間長短來收費。至於為什麼15秒的廣告是這個價錢,還真是說不出
來(當然,廣告影片的製作費用是可以算出來的)。說是攤平人事成
本還可以理解,但是電視台的製作設備,各地的訊號轉播站台成本應
該早就攤平了不是嗎? 電話公司也是有同樣的情況。初期在鋪設線路(有線)或者架設基地
台(無線)的時候成本是很高的,但一旦年限拉長,這些成本早已攤
掉,只要持續有人打電話,想辦法讓人多打電話,就坐著賺錢。為什
麼電話費是每分鐘多少錢?誰也說不上來。但似乎又找不到更好的收
費方式。 包月制似乎是個不錯的方式,月付多少錢,無限使用。但這似乎對於
講話比較少的人不公平。於是制定一個月租費加上通話費的折衷方案
,收固定月費,超過月費的部分多講的人就多收一點。 但其實,激烈競爭的市場,容易出現固定月費無限使用的情況。美國
的區域電話公司大體上就是這樣的情況,競爭激烈到還有電話公司開
到倒閉的,有點難以想像。而台灣之所以沒出現這樣的收費模式,跟
固網太晚開放以及開放的方式有關。 網際網路的上網服務也是處於這樣的狀態,可以預見的是,未來ISP
的上網服務應該都是包月制的。每家固網都信誓旦旦今年將力拼網路
市場,價格節節下降,最大的贏家當然是消費者。 而電話公司的另外一種計費模式,以量計價,發生在行動電話市場上
面。日本的無線通訊公司NTT DoCoMo所提供的無線上網服務,就是以
傳輸的資料量來計算。台灣的無線通訊業者目前正在推行的GPRS,也
是以資料傳輸量來計費,每128Bytes多少錢。 這種概念很新鮮,因為無線通訊系統首次可以使用封包交換(Packet
Switch )的方式運作,使得以資料傳輸量來計價變得可能。但令人
好奇的是,在有線電話上面,網際網路的資料早就是以封包在傳送,
理論上應該也可以用封包來計價(例如每1M收 0.5元,下載一首 MP3
大約 2元左右),為什麼這樣的收費模式沒在有線網際網路上出現,
反而在無線的網際網路上出現?
筆者認為,就商業的角度來看,還是歸因於競爭的關係。長期來看,
每個月固定費用但無限使用,這是消費者想要的。但如果競爭不夠徹
底,這種收費模式就不會出現。無線通訊產業正是一個競爭不夠激烈
的產業。 怎麼說競爭不夠激烈呢?台灣一個小島上已經有這麼多家無線通訊業
者,競爭當然激烈。但是就行動上網這個市場而言,卻是個獨占市場
。使用某家行動通訊公司的門號,就只能選擇要或不要使用該公司的
無線上網服務,別無其他選擇。 日本的無線通訊公司背後所使用的通訊系統不同,有的使用PDC 有的
使用PHS ,如果這些公司都提供無線上網服務,用戶也是別無選擇。
萬一用戶選擇改用別家的行動上網服務,除了門號要更換,連手機都
要換。這絕對是個獨占市場,業者「擁有」客戶。 有線電話市場,消費者可幸福多了。可以自由的換用電話公司,或者
不換電話公司改換ISP 。而不管怎麼換,電話機都不必換。這樣的環
境打起價格戰來,包月制絕對會變成最終的結果。 以量計價的價格結構會不會被打破,要看未來的發展。無線通訊業者
之所以還能在行動上網市場享受以量計價的福利,是因為目前身兼電
話公司與ISP 兩者的角色。世界各地的政府似乎傾向將兩者角色分開
的做法,一如有線電話公司的產業結構一般。 但是這樣的做法到底是不是正確的方向,卻也很難說。過往以有線電
話為根基發展起來的網際網路市場,漸漸有把內容,上網服務,電信
服務整合成一間公司的傾向,換言之,朝向越來越壟斷的方向前進,
因為小型的ISP 畢竟還是難以生存。 不管怎麼說,消費者的力量將會決定一切。以量計價的方式可能會成
為過渡的方式,只是這個過渡期會多長罷了。
(文:黃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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